转:门槛解除!互联网+医疗定价、医保支付指导方案出炉 |
作者:admin 来源:转自新浪医药新闻 发布日期:2019/9/2 8:43:37 点击次数:1406 |
大利好!互联网医疗最大的门槛要解除了。 此前,新浪医药从国家医保局官网获悉,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部分代表关于互联网医疗建议提案的答复,答复中提到互联网医疗收费细则正在制定,初稿已完成,并且即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详见:医保局:互联网医疗收费细则初稿已完成 即将纳入医保报销!) 一个月后,今天(8月30日),国家医保局下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该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政策。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明确提到由国家医保局操刀负责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文件,并于今年9月底前完成。如今这份指导意见的出炉,进一步证实了互联网诊疗启动收费以及纳入医保支付的时代即将到来。 定价权统一到省级医保部门 互联网医疗如何定价一直以来备受行业关注。分析人士指出,由于其没有确定的业务模式,物价部分也无法核算成本和定价。虽然已经有省份在探索,但是定价因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与医生级别不同仍旧比较混乱。 此次,《指导意见》里就这方面做了着重强调。“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中,项目准入以省级为主,同时要满足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实现线下相同项目功能的基本条件,并明确了远程教育培训等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此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价格收费是不一样。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项目管理;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价格机制方面,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部门制定调整价格也实行省级管理。省级医保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省级医保部门制定调整“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应保持线上线下同类服务合理比价。 另据了解,该《指导意见》细化了“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例如:将定价权统一到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对部分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价格不区分医务人员职称等。 纳入医保报销 慢病复诊用药可及性扩大 在大家关心的医保支付方面,该文件明确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并要求各地根据新业态特点,完善总额控制、支付方式、协议管理以及结算流程等。 2018年4月16日,《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该意见明确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一些常见病、慢性病可线上复诊并开具处方,线上问诊的行为规范、收费、医保支付等政策将配套支持。 由于医疗的特殊性,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目前还不能提供首诊,但是对于复诊的态度是允许的。复诊后,可以通过网络拿药并能够和线下一样纳入医保报销,慢病复诊用药可及性扩大。 不久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副主任药师金锐曾告诉新浪医药,网售处方药可以解决的问题是——慢病患者长处方,这类似于现在基层医疗机构针对长期慢性病患者推行的长处方用药管理,患者需提供完整的病历和病案记录,长处方的好处是减少患者来回在医院拿药的奔波。 可以看到,一旦互联网医疗定价系统完善,并纳入医保报销,仅从慢病管理上来说,不管是互联网医疗服务还是网售处方药都将迎来迎来明显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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